近日,江苏省如东县人民对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重大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何、林、王等九名被告被判处三年九个月至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分别判处五十万元至二万元罚款。

依法审查后:

1.被告林、鲍、费向被告何申请公民个人信息并出售。详细犯罪事实如下:

(1)2019年1月左右,被告费某某想申请公民个人信息,以推广POS机,然后遇到被告林某某。经协商,费某某投资35万元申请500万个POS机公民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手机号码等)。

2019年1月2日至4日,被告林某某、鲍某某在湖北省武汉市向何某申请200多万公民个人信息。

(2)2019年1月3日,经林旭伟同意,被告鲍某将上述公民个人信息中约30万条从何高处申请的出售给关某某。

2.被告林某某向王某某出售期货,提供期货POS机械公民个人信息,通过王向阳等人向冯某某、万某某出售POS机械公民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手机号码等),详细如下:

(1)自2018年8月以来,被告林某某向王某某出售了数千名期货公民的个人信息,并向王某某提供了从何某处申请的约100万名公民的个人信息。

(2)2019年6月至10月,被告林某某通过被告王某某四次向冯某某出售约60万条公民个人信息。

(3)2019年6月至9月,被告林先后两次通过被告王先生,王先生在被告陈先生的介绍和帮助下,向万先生出售约150万条公民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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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19年6月至9月,被告王向阳还将POS公民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手机号码等)单独出售给冯、张等人。),详细如下:

(1)2019年9月,被告王某某两次向冯某某出售约38万条公民个人信息。

(2)2019年7月至9月,被告王某多次向张某出售约201万条公民个人信息。

公安机关从王向阳处查获了大量公民个人信息,共491.1376万条。

4.2019年初左右,被告钟、张、肖开始转售POS公民个人信息(包括手机号码等内容)。钟、张主要负责联系买卖双方,肖主要负责接收、整理和发送公民个人信息。肖根据销售总额获得相应的佣金,钟世万、张球平均分享所有利润。

案发后,被告林旭伟、鲍某某、钟世万、张珠、肖某某、陈某某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被告何高、王向阳、费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

值得注意的是,本案是2019年公安部上市监督的十大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典型案件。

公安机关跨越六个省市,逮捕了九名被告,彻底摧毁了转售公民个人信息的罪恶链。受某些影响,本案以驻所支云科技的形式开庭。在审判中,九名被告供认了自己的犯罪事实,自愿承认了自己的罪行和惩罚,并退出了一些非法收入。

审理后认为,被告何、林、王等9名被告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公民个人信息并出售,情节特别严重,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本案是一些共同犯罪。被告林、王、鲍、钟、张是共同犯罪的主犯,应当按照其参与的全部犯罪进行处罚。被告肖涛、陈忠义在共同犯罪中起次犯,应当减轻处罚。被告人有自首、坦白、认罪认罚、积极退赃等情节,可以从轻处罚,从宽处理。因此,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公民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形式记录的数据,可以识别特定人的身份。中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申请公民个人信息并出售情节严重的,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此外,侵犯公民个人信息5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5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中的“情节特别严重”